苏州公务员国家公务员

首页 > 国家公务员

2017国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考录公务员有关事项说明

国家公务员局 | 2016-10-18 10:08

收藏

 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的说明,苏州公务员考试(http://suzhou.huatu.com/)提供考生2017国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考录公务员有关事项说明,详情如下。

 

  >>>>>>>>【2017国考笔试课程 | 报名入口 | 职位查询报名指导2017国考报考指导】<<<<<<<<

 

 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,现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
  一、报考人员应具备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》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考简章中列明的相应职位条件

  二、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及专业,应为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及该学历对应的专业,且须同时具备相应的学位;取得双学位的,应以主修专业报考

  三、填报报名信息要求

  (一)学习经历请从高中阶段填起,应注明:起止年月(年月应能前后衔接、没有断档)、毕业院校、所学专业(以毕业证上规范称谓为准)、学历层次(本科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)、学位(详细填写,如“管理学硕士”、“法学学士”等)、学习性质(全日制、在职等)等内容。

  鼓励补充填写个人学术专长、参与课题研究项目、兼职实习经历、德才表现等内容。

  (二)社会工作经历请注明:起止年月(年月应能前后衔接、没有断档)、工作单位、职务等内容。对于没有所属单位的社会经历,应至少注明:起止年月(年月应能前后衔接、没有断档)及证明人、联系电话。

  鼓励补充填写个人业务专长、工作实绩、经验积累、德才表现等内容。

  (三) 奖惩情况应至少注明:曾获得奖惩的名称、奖惩年月、给予单位等3项内容。处分情况未作说明的,视同报考人员承诺未受到过处分。

  (四)报考职位要求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或具有与职位相关工作经历的,请务必在备注中说明。

  (五)家庭成员应至少注明:姓名、关系、所在单位、职务等4项内容,如有个别信息不便填写,应作出相关解释。直系亲属成员(包括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不能遗漏。

  如未按上述各项要求填报,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。

  四、审核结果为“退回补充材料”的考生,请务于10月24日18点前重新提交报名申请,未按要求补充材料并重新提交的,将做审查不通过处理。

  五、请报考人员慎重填报有关信息。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均将留存,所有填报、修改报考信息的历史记录,均可在系统内予以查证,在面试资格复审、录用考察、公示、备案以及录用后试用期管理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。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,或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有较大差异,我单位将根据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,取消面试、体检、考察或录用资格,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。

  六、考录工作期间,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联系畅通,以便及时通知相关信息。如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联系,相关结果请报考人员自行负责。

 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人事部

  2016年10月15日

 

  关注苏州华图教育微信号:suzhouhuatu,苏州华图教育微博:http://weibo.com/suzhouhuatu ,及时了解公务员考试资讯及备考资料

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考试信息汇总备考指导

招录公告

职位表|苏州地区职位

江苏地区职位

考试大纲

报考指南

专业目录

报考条件

报名考试时间安排

报考流程

报名入口

准考证打印入口

考试科目

分享到

微信咨询

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

全部资讯

copyright ©2006-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